“互联网+”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为了更好适应引领新常态,中央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变革和产业转型,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
多措并举激发创新活力
自《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各级政府部门、产业界顺应发展大势,积极跟进,主动作为,为“互联网+”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产业环境。
第一,重点领域均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明确了阶段目标、任务重点,也有具体措施。在农业、制造业、能源和物流四个转型升级任务迫切的领域,“互联网+”行动的重点是瞄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打造“互联网+”现代产业新体系。在普惠金融、电子商务等两个新兴融合业态领域,“互联网+”行动的重点是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业态,降低交易成本,延伸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率。在交通、益民服务和生态等三个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领域,重点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完善信息发布,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在人工智能、创业创新等两个基础支撑领域,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领域技术创新平台,构建支撑“互联网+”行动实施的创新网络,加快人工智能等技术率先应用,为推动我国新经济发展汇聚新动能。
第二,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台了促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据统计,2015年中至今,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陆续发布了本地实施方案。各地推进“互联网+”行动的突出特点是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工作重点是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打造“互联网+”产业融合新模式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生态环境,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第三,夯实“互联网+”发展网络基础设施。为有力支撑“互联网+”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改善网络建设环境,优化网间互联架构,开放电信业务市场,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推动网络运营企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
第四,为“互联网+”创造良好政策环境。进一步放宽社会准入,政府制定出台了《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版)》,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监管改革,既要包容业态创新、制度创新,又要防范风险,如对网络约租车、网络食品、网络医疗等新业态出台了专门管理办法,探索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管理模式。同时,对有些偏离正确方向、经营严重违规,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则要加强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
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推进“互联网+”行动,让很多企业实现了技术跨越,将自动化、智能化提前并行实现。产业和企业成功的速度比过去快了很多,出现非常多的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比如,一家大型的机床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发新一代数控系统,将每台机床与公司联网,可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有效提高了机床使用效率,并通过互联网实现了与客户的数据共享、研发协同。再如,一家小型的农机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大大拓宽销售渠道,线上销售量占比逐年攀升。更重要的是,“互联网+”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分类,出现了融合性、跨界的新产业,如手机行业,一家年销售额千亿的企业可能没有生产工厂,成为没有制造工厂的制造商;一家家电制造商可能不再单独建研发中心而转为做平台商,汇聚成百上千个中小企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研发,创造了开放研发、协同研发的新模式。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趋势是以建立网络平台为依托,构筑数字生态系统,实现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
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互联网+”的核心价值是让企业和商业的资产和活动形成可存储、可分析、可连接的海量数据,基于这些数据又可开发出新的客户、新的需求、提供新的服务,延伸服务链条,形成新业态。这类新业态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如传统的家具行业连接互联网后,就出现家居订制化的服务业,企业不再只是出售家具,而是帮助客户进行家居甚至是生活设计。在交通出行领域,车路都越来越智能化,汽车的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这些数据在保险领域就催生了可根据不同消费者提供不同保险服务的互联网汽车保险业务,在汽车维护领域就催生了可移动低成本的便捷维修服务商,在出行服务领域就培育出了一大批城市实时地图服务、交通引导、分时租赁等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多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小企业已成为这一轮“互联网+”行动的主力军。
社会服务更加便捷普惠。我国移动互联网的用户已经达11亿左右,现在与人们生活相关的服务几乎都能在网上得以实现。近年来,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密。特别是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迅速,现在大城市甚至是一些小地方,人们出门可以不带现金和银行卡,很多地方都可以接受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现在只要是我们能想到的可以基于互联网提供的服务领域,每天都可能会冒出一些新公司出来,而且迭代快,创新非常活跃。消费者可能刚刚下载了一个可订餐或可旅游的应用,随后又会发现还有更好的新的应用,竞争可能会很激烈,但在互联网大潮中,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创业者,都乐此不倦。
充分释放技术革命巨大潜力
“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的组织和方式,可以说一场持久的技术革命已经拉开序幕。虽然我们看到了“互联网+”的巨大影响和美好前景,但我们还没有为这场技术革命做好充分准备。例如,信息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应用快速发展的需求,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高端存储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关键技术还比较薄弱,信息网络重要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还处于较低水平,智能制造、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等智能化应用的技术标准还不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长期滞后,等等。这些都是“互联网+”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解决这些新问题的新对策。
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释放互联网技术革命的新动能,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互联网+”孕育了大量新组织、新业态、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对政府的传统监管体系形成了新的挑战,包括:改变了传统产业版图,可能挑战传统监管存在的基础;模糊了传统产业边界,可能挑战彼此分立的监管体制;打破了服务提供地域限制,可能挑战属地分割的监管格局;改变了产业组织模式,可能挑战政府直接监管商家的管理模式;数据海量增长和业务的频繁迭代,可能挑战传统线下巡查监管模式。近年来,面对“互联网+”的冲击,监管部门开始探索和重塑监管模式,陆续发布了监管改革政策,但从总体上看,监管转型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互联网+”的加速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加快推进适应“互联网+”的监管转型。监管转型需要尊重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需要自我革命、废旧立新,需要大胆创新监管的理念、方法和手段,包括:重新审视政府监管的前提,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和内容;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线上线下公平竞争,促进全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在加强部门间、层级间和区域间监管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分散的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和网民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加强政府与企业间合作,借助企业的创新活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支撑监管和服务的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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