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专项整治:明年6月底之前结束备案
12月14日消息,日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网贷行业出现的各种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监管也更加严格,并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专项整治,指出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通知》指出,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对于那些积极配合整改验收工作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平台,可据具体情况,或引导其逐步清退业务、退出市场,或整合相关部门及资源,采取市场化方式,进行并购重组。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甚至已有经侦介入或已失联的平台,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同时,对于逃避整改验收,暂停自身业务或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机构,需予以高度重视,此类机构恢复经营后也需酌情予以备案。
此外,《通知》表示,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的网贷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并且,对于开展过涉及首付贷、校园贷及现金贷等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暂停新业务,逐步压缩存量,否则不予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12月8日,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要求2018年1月底前完成摸底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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